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离婚时怎么分割?
我和我爱人打算离婚,我们有一套房子但还没取得完全所有权。现在就为这房子分割犯难了,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在离婚时是怎么规定分割方式的,想了解清楚好做打算。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离婚案件中,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分割是一个复杂且常见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简单来说,就是房屋的产权状态不完整,可能是因为还在还房贷,或者房屋的手续还未完全办理完毕等原因,夫妻双方还没有拿到完整的房屋产权证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也就是说,当夫妻双方就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分割协商不一致时,法院不会直接判定房屋归谁所有。而是会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哪一方更需要居住该房屋、哪一方在房屋的购买和使用过程中贡献更大等因素,判决由一方或者双方暂时使用该房屋。
待取得房屋完全所有权后,如果双方对房屋的分割仍然存在争议,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意味着,在取得完整产权后,夫妻双方可以再次通过法律途径来确定房屋的最终归属和分割方式。
在实际处理这类问题时,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例如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包括收入、财产等情况;房屋的来源,是一方婚前购买还是婚后共同购买;双方对房屋的贡献 ,如支付的首付款、偿还的贷款金额等。
对于婚姻中的双方来说,在遇到未取得完全所有权房屋分割问题时,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再寻求法律途径。在协商过程中,可以参考上述法律规定和法院通常的处理方式,以达成一个相对公平合理的分割方案。这样不仅有利于解决问题,也能减少双方的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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