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是婚前财产,加了名字,现在离婚该怎么办?

我有一套婚前买的房子,后来在房产证上加了对方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想知道这套房子在法律上会怎么分割,我能争取到多少权益呢?有点迷茫,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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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
  • #离婚房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房子原本是婚前财产,但婚后房产证上加了对方名字时,在法律层面上,通常会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在这种情况下,这套加名后的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你和对方可以自行商量房子的归属以及如何进行补偿等问题。如果能达成一致的分割协议,那么就按照协议来执行。 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只能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例如,如果有子女且子女抚养权归一方,法院可能会适当考虑在房产分割上向抚养子女的一方倾斜;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比如存在家庭暴力、重婚等情况,法院也可能会少分财产给过错方。此外,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比如,虽然房子是婚前购买,但婚后对方也参与了房贷的偿还,那么对方就对房产有一定的贡献,法院在判决时也会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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