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暴,女方想离婚会怎么处理?


当遭遇男方家暴,女方想离婚时,在法律上主要有两种途径来处理,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离婚这件事以及相关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不过,考虑到家暴这种情况,双方要心平气和地达成协议可能比较困难。 如果无法通过协议离婚,那么就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就是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也就是说,女方以男方家暴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只要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男方存在家暴行为,比如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法院调解无效后,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在财产分割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为男方实施了家暴行为,属于过错方,所以在财产分割时,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由于男方有家暴行为,从保护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法院将抚养权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