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签了预售合同要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我和配偶刚签了房产预售合同,现在打算离婚。我们都不知道这房子该怎么分,毕竟只是签了预售合同,还没正式拿到房子。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房产会如何分割,是按照什么标准来处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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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刚签了预售合同后要离婚,对于房产的分割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是从结婚登记开始到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房产预售合同,通常情况下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也有特殊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该房产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首付和后续款项,那么在离婚分割时,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如何处理。比如一方想要房子,就需要对另一方进行合理的补偿。补偿的金额一般会考虑到已支付的房款、房屋的增值情况等因素。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也会优先考虑保障子女和抚养方的居住需求。 另外,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产权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总之,刚签了预售合同后离婚分割房产,情况较为复杂,要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双方婚姻状况等多种因素,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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