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它和一般的合同、协议不太一样,有其特殊性,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或效力待定的协议,当条件成就时协议即生效,反之不生效。 首先,离婚协议要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就是说夫妻双方都要是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成年人;意思表示真实,也就是签订协议时是双方真实的想法,没有被欺骗、胁迫等情况;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简单说就是协议里的内容不能违法,也不能违背基本的道德伦理。而且协议经过双方签字确认。 从生效时间来看,如果当事人在离婚协议里约定了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或者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那么按照约定来。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离婚协议中的自愿离婚条款自取得离婚证之日起生效,而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的条款则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行生效,不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或颁发《离婚证》为生效要件。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原签订的离婚协议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不过法院会把协议中涉及婚姻关系的处置问题作为一个参考因素。 另外,如果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但要是法院审理后,没发现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就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通常不能获得支持,因为这不是法定事由。 相关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公序良俗:指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公共秩序是社会正常运转的一般秩序;善良风俗是社会公认的良好道德风尚。 欺诈: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 胁迫: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