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书是由民政局准备还是自己准备呢?

我和我爱人打算协议离婚,但是不清楚离婚协议书该怎么来。是去民政局的时候他们会提供,还是得我们自己提前准备好呢?我想了解下具体规定,免得去了民政局手忙脚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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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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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既可以自己准备,也可以在民政局填写模板,但通常建议自己提前准备。 从定义上来说,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能明确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就强调了离婚需要书面协议,但并没有规定协议的提供方。 自己准备离婚协议书具有很多好处。由于每对夫妻的情况都各不相同,自己准备能够更全面、细致地考虑到各种具体事项,更好地保障双方的权益。比如在财产分割方面,可以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分割方式等;在子女抚养问题上,能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等。如果到民政局再填写模板,可能会因为时间紧张、考虑不周全等因素,导致协议内容不够完善。 当然,如果没有提前准备,民政局一般也会提供离婚协议书的模板,夫妻双方可以根据模板的内容进行填写。不过,模板通常是比较通用的格式,可能无法完全满足每对夫妻的特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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