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退休返聘人员工资个税如何计算?

我是一名退休人员,现在又被单位返聘回去工作了。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都不太清楚这工资的个税是怎么算的。我也问过单位财务,但他们说得太专业我没太懂。我就想知道退休返聘人员工资个税到底是按照什么标准和方法来计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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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休返聘个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退休返聘人员工资个税的计算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退休返聘人员取得收入的性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所说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如果符合上述“退休人员再任职”条件,那么就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来计算个税。自2018年10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月度收入 - 5000元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例如,一位退休返聘人员月工资收入为8000元,没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项目,那么他的应纳税所得额 = 8000 - 5000 = 3000元,对照税率表,适用3%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应纳税额 = 3000×3% - 0 = 90元。 如果不符合“退休人员再任职”条件,退休人员取得的返聘工资,则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比如,退休返聘人员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 = 3000 - 800 = 2200元,预扣率为20%,应预扣预缴税额 = 2200×20% = 440元。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再按照综合所得的规定重新计算应纳税额,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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