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邦家伪众筹行骗近百亿,主犯会被判多少年?


在探讨广东邦家伪众筹行骗近百亿主犯的量刑问题之前,我们先明晰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伪众筹行骗本质上属于诈骗犯罪行为。诈骗,简单来说,就是以欺骗的手段非法获取他人财物。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对诈骗罪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条文,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界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给出了标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而广东邦家伪众筹行骗近百亿,显然已远远超过了“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主犯通常会承担较重的刑事责任。主犯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除了诈骗金额这一关键因素外,法院在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其他情节。例如,主犯在犯罪过程中的具体行为表现,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如果主犯有自首情节,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若有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另外,犯罪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被害人的损失及挽回情况等,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如果在案发后,能够积极退赃退赔,尽量弥补被害人的损失,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量刑,法院可能会酌情从轻处罚。 综合各方面因素来看,广东邦家伪众筹行骗近百亿这样的巨额诈骗案件,主犯大概率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刑罚,同时还会被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具体的量刑结果,需要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公正的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