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离婚孩子会怎么判?


公告离婚是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公告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本质上是诉讼离婚的一种形式,只是送达起诉书、判决书采用公告方式。关于公告离婚孩子怎么判,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规定: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孩子处于婴幼儿阶段,更依赖母亲的照顾,母亲通常能给予更细心周全的呵护。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那么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若女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而男方未实施,同时双方年龄差距不大,孩子判给女方的概率相对较高;要是孩子一直跟随母亲生活,离婚后若跟随父亲生活会使孩子生活习惯有重大变化,影响其健康成长,那么判给女方的可能性也较大;当男女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男方在婚姻关系破裂中有过错,像有婚外情等行为,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也会增加;若双方各方面条件相当,但女方道德品质更好且有更多时间照顾孩子,女方获得监护权的可能性更高。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但这不是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而是在父母都争取抚养权且都具备抚养能力时,法院才会考虑孩子的个人想法 。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并且,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相关概念: 公告离婚: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公告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是诉讼离婚的一种形式,在送达起诉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时采用公告方式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