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时会查双方银行卡余额吗?
我打算和另一半办理离婚,听说在离婚过程中可能会查双方银行卡余额。我有点担心自己的隐私和财产情况,想知道在实际办理离婚时,到底会不会查双方银行卡余额呢?是在什么情况下会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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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离婚时,一般情况下,民政部门或婚姻登记机关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并不会主动去查询双方的银行卡余额。协议离婚主要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里并不涉及对银行卡余额的查询程序。 然而,在诉讼离婚中,情况就有所不同了。如果夫妻一方认为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该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对方的银行卡余额等财产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所以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去查询双方的银行卡余额等财产信息,以保障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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