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否要赔对方的损失?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但是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需不需要赔偿对方的损失。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协议离婚时赔偿对方损失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情况下需要赔,什么情况下不用赔。
展开


在法律中,协议离婚并不一定意味着一方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协议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一般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法定的过错情形,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一方存在上述这些法定过错行为,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就有权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 不过,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赔偿事宜。即使没有法定的过错情形,双方也可能基于感情、经济帮助等因素,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但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