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案异地受理会引发管辖权之争吗?

我和我爱人分居两地,现在打算离婚,但我俩户口不在同一个地方。我想在我现在居住的地方起诉离婚,可又担心会有管辖权方面的问题,不知道离婚案异地受理是不是真的会引发管辖权之争,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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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离婚案异地受理确实可能引发管辖权之争。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管辖权。管辖权就是指哪个法院有权来审理这个案件。打个比方,就好像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职责范围,法院也有它能管和不能管的案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离婚案件中,这就意味着一般情况下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去起诉。住所地通常就是户口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那为什么离婚案异地受理会引发管辖权之争呢?这是因为在实际生活中,人们的居住情况比较复杂。比如,夫妻双方可能都不在户口所在地生活,或者一方离开住所地在外地居住,但又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经常居住地的条件。这时候,双方可能就会对应该由哪个法院来审理离婚案件产生争议。 举个例子,甲和乙是夫妻,甲的户口在A地,乙的户口在B地,两人都长期在C地工作生活,但都没有办理居住证等能证明在C地经常居住的材料。现在甲要起诉离婚,甲认为可以在C地起诉,因为两人都在这里生活;但乙可能认为应该在自己的户口所在地B地起诉。这样一来,就产生了管辖权的争议。 当出现管辖权争议时,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审查和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也就是说,如果一方认为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法院会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对于想要异地起诉离婚的当事人来说,一定要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准备好能证明被告经常居住地等情况的证据。比如,提供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材料,以此来确定正确的管辖法院,避免不必要的管辖权争议。同时,在遇到管辖权争议时,也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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