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离婚证的手续是很多准备结束婚姻关系的夫妻所关心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办理离婚证所需的手续。首先,我们要明白协议离婚和离婚证的基本概念。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离婚方式。而离婚证则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夫妻双方完成离婚登记程序后,颁发给他们证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的法律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接下来是办理离婚证的具体手续和流程:第一步,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第二步,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第三步,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四步,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第五步,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经过以上步骤,夫妻双方就完成了离婚登记手续,正式解除婚姻关系。总之,办理离婚证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每一个步骤都有相应的要求和规定。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证前,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手续要求,准备好所需的材料,以确保离婚登记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