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有出轨史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有出轨史,法院在判决时通常会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出轨”在法律上的概念。从法律层面讲,出轨通常指的是配偶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这就明确了夫妻之间负有忠实义务,而出轨行为显然违反了这一法定义务。 在离婚判决中,财产分割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有出轨史,另一方可以主张其为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给予无过错方更多的财产份额,但一般不会出现让过错方净身出户的情况。不过,如果双方在婚前或婚后签订了相关的财产协议,对出轨等过错行为导致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明确约定,那么法院通常会尊重当事人的约定。 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也是离婚案件的重要部分。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一方的出轨史虽然不是决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唯一因素,但法院会综合考虑出轨对子女成长环境、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影响。如果出轨行为严重影响了家庭的稳定,对子女的成长造成了不利影响,那么在争取抚养权时,出轨方可能会处于劣势。 此外,关于离婚损害赔偿。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出轨行为达到了与他人同居等严重程度,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但如果只是偶尔的出轨行为,可能无法满足主张损害赔偿的条件。 综上所述,离婚时有出轨史的情况,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在处理离婚纠纷时,建议当事人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