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的家庭离婚时孩子怎么判?


在两个孩子的家庭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许多夫妻关注的重点问题。下面将详细为您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常见的判定情况。 首先,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保障子女的权益和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通常会根据孩子的年龄、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综合考虑。 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在照顾孩子方面通常更有优势。不过,如果母亲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法院也可能会判给父亲抚养。 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包括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与孩子的感情亲疏等。例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条件、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等,这些因素都会在法院的考虑范围内。 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能力和自主意识,他们能够表达自己更愿意和哪一方生活。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有两个孩子的家庭,法院一般会倾向于一方抚养一个孩子,这样可以平衡双方的抚养负担,也能让两个孩子都有机会与父母保持亲密的关系。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一方存在明显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比如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或者有家庭暴力等行为,法院也可能会将两个孩子都判给另一方抚养。 总之,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会综合各种因素,以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