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净身出户是否还需要偿还债务?
我和配偶离婚时选择了净身出户,本以为不用再和财产、债务有瓜葛了。但最近债主找到我要求偿还之前的债务,我就很疑惑,都已经净身出户了,还需要去偿还这些债务吗?想了解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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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离婚后净身出户是否需要偿还债务,这得看债务的性质是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首先来解释一下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并且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而夫妻共同债务呢,一般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对于个人债务,通常由负债的一方独自偿还,即便净身出户也不需要另一方来承担。然而,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就算净身出户,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即使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中对债务的承担有约定,也只对夫妻双方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也就是说,债权人依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或者任何一方偿还全部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所以,离婚后净身出户是否要还债务,关键在于确定债务的性质。如果无法自行判断,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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