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注意事项?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听说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我不太清楚具体要注意些什么,比如什么时候能提、需要什么证据之类的,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的注意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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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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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首先,要明确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所说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则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其他重大过错”则是一个兜底条款,由法官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断。 其次,关于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时间。如果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上述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再者,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在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时,无过错方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对方存在法定的过错情形。例如,对于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可以收集照片、视频、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对于家庭暴力,可以提供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对于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也需要有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的行为。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另外,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如因家庭暴力造成的医疗费用、财产损坏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上受到的痛苦给予的赔偿,其数额的确定要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具有特定的主体的,只能由无过错方提出,而且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任何一方都不能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总之,在处理离婚损害赔偿问题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进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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