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债务会由一方承担吗?家庭纠纷离婚该如何处理财产?

我最近正打算离婚,但是对于债务和财产问题很迷茫。不知道债务是不是必须双方一起承担,还是能一方承担。财产方面,家里有存款、房子,还有一些投资,也不清楚该怎么分配才合理,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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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离婚债务是否由一方承担这个问题。在法律上,夫妻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理解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产生的债务 。像夫妻一起为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借的钱,或者一方做生意赚的钱用于家庭生活,为此产生的债务等都属于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一方个人债务,就是纯属一方自己的债务,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者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没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个人债务在离婚后由欠债的一方自己承担。 另外,即使夫妻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但这个约定对债权人一般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债务。不过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法院应当支持。 接着说家庭纠纷离婚时财产处理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比如家里的存款,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是一人一半。要是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一般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所负的债务。 个人债务:指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进行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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