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是否要还清债权债务才能离婚?


在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需要还清债权债务才能离婚。下面为你详细讲解。 首先,从离婚的方式来看,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途径,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意味着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只要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无论是否已经还清,都可以办理离婚登记。例如,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或者按照一定比例分担,然后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记载,之后去办理离婚手续。 而对于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主要审查的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不是债权债务是否还清。不过,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法院通常会一并对夫妻共同债权债务进行分割处理。即使债权债务在离婚时未还清,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确定双方对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处理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在离婚后,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或者任何一方偿还。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时不一定要还清债权债务才能离婚,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可以对债权债务进行合理的处理和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