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导致离婚会怎么判?


在法律中,家暴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它不仅对受害者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伤害,也会影响到婚姻关系的存续。当因家暴导致离婚时,法院在判决时会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关于离婚与否的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项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只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家暴行为,且调解无效,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这里的证据可以是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 其次,在财产分割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于家暴方属于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可能会让无过错方适当多分财产。 再者,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考虑到家暴行为对孩子成长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法院一般不会将抚养权判给实施家暴的一方,而是会综合考量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将抚养权判给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最后,如果家暴行为造成了人身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受害者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提出相应的赔偿请求。总之,家暴是法律所不容的行为,在因家暴导致的离婚案件中,法律会充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