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过错方是否应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对方在婚姻里有出轨等过错行为。我想知道在分割财产时,对方作为过错方是不是应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呢?我不太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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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过错方是否应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这是很多面临离婚的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表明,法律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有可能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让过错方少分财产。 然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过错方必须少分财产,具体的判决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法院会根据财产的来源、数量、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而且,少分的比例也没有统一标准,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明确了在出现这些特定情形时,过错方会面临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后果。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过错方不一定会少分财产,但在存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行为时,是会少分或者不分的。而对于其他过错情形,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决是否让过错方少分财产以及少分的比例。所以,如果在离婚时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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