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归女方,男方还有权卖房子吗?
我和前妻离婚时,房子协议归她。但最近我手头紧,想把这房子卖了应急。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这房子都归她了,我还有没有权利把它卖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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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离婚后房子如果已经明确归女方所有,男方通常是没有权利卖房子的。 首先,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会通过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来确定归属。当明确房子归女方时,这意味着女方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简单来说,女方对这所房子有完全的控制权,包括决定是否出售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是房子的所有权人,只有女方才有权利决定是否出售该房屋。 而男方如果在房子已经归女方的情况下擅自卖房,这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也就是说,女方有权要求追回房子,而善意取得的情况除外。但善意取得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等。一般情况下,男方擅自卖房很难满足这些条件,所以女方大概率可以追回房子。所以,男方没有权利卖已经归女方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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