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15天出来16天后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我之前被刑事拘留了15天,之后就放出来了,到现在已经又过了16天。我心里一直不踏实,不知道这种情况之后还会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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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是刑事处罚。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关键在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侦查机关的调查结果。如果经过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那么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如果侦查机关经过侦查,掌握了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使被刑事拘留后释放了一段时间,依然可能会追究刑事责任。比如可能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继续推进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程序。所以,刑事拘留15天出来16天后是否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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