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迁移户口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在离婚后迁移户口,是许多人会面临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手续及法律依据。 首先,从法律依据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其次,办理迁移户口的手续,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在这一步,你需要明确自己想要将户口迁到哪里,比如迁回父母处或者自己的房产所在地等。然后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去迁入地派出所咨询并提出申请。通常需要的材料可能包括个人身份证、离婚证、房产证(如果是迁到自己房产处)等。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派出所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符合迁入条件,就会同意你的迁入申请,并给出相关的证明文件。这一步主要是对迁入资格的审查,比如是否有合法的居住场所等。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在拿到迁入地的同意证明后,你带着这些材料回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派出所会根据你的申请,为你开具户籍证明,证明你目前的户籍情况。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户政科会再次审核你的材料,确保所有手续和材料都符合规定。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经过审核无误后,户政科会给你签发《准迁证》,这是你办理户口迁移的重要凭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你拿着《准迁证》回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会为你办理迁出手续,并开具迁移证。 第八步,最后,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你带着迁移证和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完成最后的入户手续,将户口正式迁移过来。 总之,离婚后迁移户口手续相对繁琐,但只要按照规定的步骤,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就可以顺利完成户口迁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