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定义是什么?
我不太清楚法律上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怎么定义的。在生活中我遇到一些情况,感觉有些人好像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但又不确定。我想了解下到底什么样的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帮我解释解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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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行为能力人,通俗来讲,就是那些在民事行为能力方面受到一定限制的人,他们不能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样独立、完整地进行所有的民事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说,一个十岁的孩子接受长辈给的压岁钱,这就是纯获利益的行为,是有效的。又或者,他用自己的零花钱去买了一支价格合理的铅笔,这也被认为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也是有效的。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患有轻度精神疾病的成年人,能够辨认自己部分行为,如果他去超市买一些日常生活用品,这是与其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行为是有效的,但如果他要签订一份大额的商业合同,就需要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同意、追认。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存在,是法律基于保护这类人群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正常的社会交易秩序而作出的规定。通过明确其行为能力的范围,既能保障他们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参与民事活动,又能避免他们因认知能力不足而遭受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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