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离,起诉需要多久?


当离婚时男方不同意,女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大致如下:首先,原告要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安排调解。调解贯穿于整个离婚诉讼过程,如果调解成功,会出具调解书,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不成,进入审理程序。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进而作出判决。 关于起诉离婚所需的时间,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一般来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需要在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若第二次起诉,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相对较大。所以,整个起诉离婚的时间可能会在几个月到一年多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