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打官司孩子会怎么判?


在离婚打官司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是许多夫妻关注的重点。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情感需求更为依赖,母亲抚养通常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例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这里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背景、品德修养等因素。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可予优先考虑。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中有相关规定。 而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法院会充分考虑他们的意见。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 总之,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核心原则是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尽量为孩子创造一个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