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的调解与判决有哪些规定?
我打算起诉离婚,不太清楚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调解和判决是怎么规定的。调解是必经程序吗?法院在什么情况下会判决离婚呢?想了解这些具体的法律规定,好让自己心里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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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调解与判决是两个重要的程序环节,它们在法律上都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来说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意味着,在正式判决之前,法院必须先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调解的目的在于,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冲和沟通的机会,看是否能够通过协商解决离婚及相关问题,比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调解有多种结果,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旦双方签收,婚姻关系就解除了。 接着看判决。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就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对于财产分割,一般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综上所述,离婚诉讼中的调解与判决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应该了解这些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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