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怎样的?

我正在经历离婚,听说有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但不太清楚具体是怎么回事。想了解下这个制度的适用条件、赔偿标准等内容,不知道在我这种离婚的情况下能不能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通俗来讲,就是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造成了精神上的伤害,那么受到伤害的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对无过错方进行精神抚慰,同时也是对过错方的一种惩罚。 从适用条件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的“损害赔偿”就包含了精神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只有当过错方存在上述这些法定过错行为,并且这些行为导致了离婚的结果,无过错方才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 关于赔偿标准,法律并没有明确统一的数额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确定赔偿数额。首先是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时间长短、情节恶劣程度等。其次是过错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比如给无过错方带来的精神痛苦程度、是否导致无过错方出现心理疾病等。再者是过错方的经济能力,如果过错方经济状况较好,那么可能承担的赔偿数额会相对高一些;反之,如果过错方经济困难,赔偿数额也会受到一定影响。此外,当地的生活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赔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申请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时,无过错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这意味着无过错方要提供证据证明过错方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以及这些行为给自己造成了精神损害。例如,可以提供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同时,无过错方应当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为在婚姻中受到精神伤害的无过错方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救济途径,但具体的适用和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