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费由谁承担责任?


在医疗纠纷中,司法鉴定费的承担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概念。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是指在医疗纠纷发生后,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它对于明确责任、解决纠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如果是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那么通常是由委托方先行垫付鉴定费用。比如患者认为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此时患者就需要先支付鉴定费。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最终的鉴定费承担并不一定按照先行垫付的情况来确定。如果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并承担相应责任,那么根据公平原则和责任分担的理念,鉴定费用可能会由医疗机构承担。例如,法院认定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存在明显的过错行为,且该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医疗机构承担全部或者部分鉴定费用。 如果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法院会根据双方责任的大小来合理分配鉴定费用。比如经过鉴定和审理,认定医疗机构承担主要责任,患者承担次要责任,那么可能会判决医疗机构承担大部分鉴定费用,患者承担小部分。 另外,如果是法院依职权委托鉴定的情况,在鉴定前,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费用的预交方式和比例。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决定。 总之,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费的承担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责任认定以及法律规定等来综合判断。当事人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