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军人伤残补助金是否可以分割?
我和我老公准备离婚了,他是军人,有一笔伤残补助金。我不太清楚这笔钱在离婚的时候能不能进行分割,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笔军人伤残补助金在离婚时可不可以分割给我一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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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时军人伤残补助金是否可以分割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军人伤残补助金的概念。军人伤残补助金是国家给予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现役军人的经济补偿,其目的在于保障军人因身体伤残而面临的生活困难和后续治疗等方面的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军人伤残补助金就属于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补偿范畴。从法律的角度理解,人身损害赔偿或者补偿是对受害者个人身体伤害的一种弥补,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是与受害者个人的生命健康紧密相连的。 对于军人伤残补助金来说,它是基于军人在服役期间为国家和军队做出贡献,同时因伤残而遭受的身体和精神痛苦所给予的补偿。这种补偿是针对军人个人的,是为了保障军人在伤残后的生活和康复等需求。所以,从性质上看,它与夫妻共同财产有着本质的区别。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将军人伤残补助金认定为军人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意味着在离婚时,军人伤残补助金是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也就是说,另一方不能要求对这笔伤残补助金进行分割。 但是,如果军人自愿将部分或全部伤残补助金在离婚时给予另一方,法律也是不禁止的,这属于军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行为。总之,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军人伤残补助金不可分割,它属于军人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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