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先给钱还是先办离婚手续?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涉及到一笔财产分割的钱。现在我俩就纠结是先把钱给我,再去办离婚手续,还是先办手续,之后对方再把钱给我。我担心先办手续钱就没着落了,对方又怕先给钱我反悔不离婚,想知道法律上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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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先给钱还是先办离婚手续,法律并没有明确的强制性规定,这主要取决于离婚双方的协商结果。下面从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个方面为您详细分析。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先给钱还是先办手续完全由双方协商确定。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建议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财产给付的时间、方式等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所以,如果双方约定先给钱再办手续,在支付款项后,一定要留存好支付凭证;若约定先办手续再给钱,可在离婚协议里明确付款时间和违约责任,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起诉。 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财产等问题进行处理。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法院判决一方需要支付另一方款项,通常会在判决书中明确支付的时间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就是说,若获得财产分割款项的一方拿到生效判决后,对方不按判决支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为了避免纠纷,保障自身权益,都要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财产给付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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