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完社保还没到领取年纪就过世了该怎么办?

我买了社保,但是担心自己还没到领社保的年纪就过世了。这种情况下,我交的社保该怎么处理呢?钱会退回来吗?是退全部还是部分?我不太清楚相关的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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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购买社保的人还未达到法定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就不幸过世时,涉及到一系列的社保权益处理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的处理。在我国,养老保险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个人账户里的钱是参保人自己缴纳的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也就是说,参保人去世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由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继承人可以凭参保人的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继承手续,领取这部分余额。 其次是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为了减轻参保人家属在丧葬方面的经济负担,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抚慰,各地会根据当地的政策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例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于非因工死亡的情况,虽然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但各地也有相应的政策。一般来说,丧葬补助金是用于补助参保人家属办理丧葬事宜的费用,而抚恤金则是对其家属的一种经济补偿。具体的标准和领取方式,需要按照当地社保部门的规定来执行。 另外,如果参保人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死亡,还可能涉及到工伤保险的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总之,当买完社保还没到领取年纪就过世时,其家属可以依法继承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并根据当地政策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果符合工伤保险的条件,还能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家属需要及时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便顺利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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