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想等冷静期,有什么办法能当天领证?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想尽快结束这段婚姻,可离婚冷静期让我觉得太煎熬。我不想等这一个月,想知道有没有办法能当天就拿到离婚证,结束这段痛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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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协议离婚设置了冷静期,想要避开冷静期当天拿到离婚证是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实现的。协议离婚的冷静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不过,如果不想经历冷静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若调解离婚成功,法院会出具民事调解书,其效力等同于离婚证。虽然诉讼离婚没有冷静期的限制,但诉讼程序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时长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法院的工作安排而定。一般来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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