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事实婚姻的离婚程序是什么?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办了婚礼,一起生活好多年还有孩子了。现在想分开,不知道像我们这种事实婚姻该走什么离婚程序,是和正常领证的一样吗?该怎么做心里一点底都没有,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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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婚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了解事实婚姻的离婚程序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不过,我国法律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是有时间节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即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要办理离婚,和正常登记结婚的夫妻一样,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中要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申请离婚登记后,有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而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后形成的所谓“事实婚姻”,由于法律不承认其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程序的说法。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比如,在财产分割方面,一般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在子女抚养问题上,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支付等。总之,不同情况的事实婚姻在处理相关问题时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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