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流程?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它们所需的手续和流程各不相同。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离婚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的规定,其手续和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该协议要明确表达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然后,双方要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像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后,进入冷静期,期限为三十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通过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的离婚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手续和流程如下:首先是起诉,原告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会对起诉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立案后,法院会在法定时间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之后进入审理阶段,包括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等环节。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和好,离婚案件结束;如果调解离婚,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调解不成,则进入开庭审理。最后是判决,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判决。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