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中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纠纷如何处理?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对于财产怎么分、孩子该由谁抚养这些问题很迷茫。不知道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也不清楚法院会按照什么标准来判,想了解一下在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这两方面到底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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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是常见的问题。 先说子女抚养方面: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抚养权的归属,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哪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条件,就更有可能获得抚养权。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愿意跟谁生活,在合理范围内法院会予以考虑 。 再看财产分割方面: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但在一些情况下也会有所倾斜。例如,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对家庭付出较多,像承担了主要的家务劳动、照顾子女老人等,在财产分割时可以适当多分。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总之,如果双方能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要是无法协商一致,那就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最能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利益最大化的抚养安排等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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