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婚财产如何分配,需要遵守哪些原则?


在我国,离婚时财产分配是一个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离婚财产分配的方式和需要遵守的原则。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这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中有明确规定。 对于离婚财产的分配,首先遵循的是双方协议优先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照双方协商好的方案进行分配即可。这种方式充分尊重了夫妻双方的意愿,体现了意思自治的原则。 要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呢,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来判决。在判决时,法院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照顾子女权益,是因为子女是需要呵护和抚养的群体,在财产分配上给予适当倾斜,有助于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照顾女方权益,考虑到在现实生活中,女方可能在就业、收入等方面相对处于弱势,所以在财产分配时给予一定照顾。而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则是对婚姻中无过错一方的保护,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在财产分配时,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财产。 此外,如果一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也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这体现了对特定财产权益的重视和保障。 总之,离婚财产分配涉及到诸多法律规定和原则,夫妻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