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是一人一半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对财产分割这块不太清楚。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夫妻离婚财产是不是就直接一人一半啊?是怎么具体规定的呢?想弄明白自己能争取到哪些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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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并不一定是一人一半。 首先,法律尊重夫妻双方的约定。《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之间有关于财产的书面约定,那么离婚时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财产。 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就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等,这是《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规定的 。而像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属于个人财产,归一方所有。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是《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比如,如果一方在照顾子女、赡养老人等方面付出较多,或者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那么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或者付出较多的一方,就不会是完全一人一半的均等分割。 总之,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要先看有没有约定,再区分财产性质,最后在共同财产分割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处理。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依法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明确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参与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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