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除产检外住院是否扣工资?
我怀孕了,除了正常产检,最近因为身体原因住院了。公司说住院期间要扣我工资,我不太清楚公司这么做合不合理,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怀孕除了产检以外住院到底应不应该扣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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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怀孕女职工除产检外住院期间的工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扣除工资。 首先,我们要了解医疗期的概念。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比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在医疗期内,企业是需要支付病假工资的。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就是说,怀孕女职工在医疗期内住院,公司不能随意扣发工资,而是要按照上述规定支付相应的病假工资。 然而,如果女职工的住院情况不符合医疗期的规定,比如没有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请假或者提供相应的病假证明等,公司可能会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工资扣除。但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是合法制定且经过公示的。 此外,女职工在孕期还享有生育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女职工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其中包括因生育或者流产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女职工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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