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到一年想离婚,财产和按揭房产怎么分割?


在结婚不到一年就打算离婚的情况下,财产和按揭房产的分割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分别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 首先是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协商优先,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财产。如果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就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处理。二是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般来说,结婚不到一年,夫妻共同财产的积累可能相对较少。但如果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在这一年里的工资收入,就应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接下来看按揭房产的分割。这相对复杂一些。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并办理按揭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该按揭房产是婚后双方共同购买并共同还贷,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首先还是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房屋的出资情况、双方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判决。可能会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总之,无论是财产分割还是按揭房产分割,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都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据,如购房合同、还款记录、财产清单等,以便法院能够准确地认定财产情况并做出合理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