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
我和前夫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现在要把之前共同名下的房产过户到我名下,想了解一下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的过程中,需要缴纳什么手续费呢?具体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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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过户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对原共有房产进行产权变更登记到一方名下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一些手续费的问题。 首先是契税。根据我国《契税法》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离婚房产过户属于夫妻之间房产权属的变更,所以通常情况下,离婚房产过户是不需要缴纳契税的。这是国家为了保障婚姻关系中房产权益的合理转移而做出的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来说,减轻了一定的经济负担。 其次是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在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按照房屋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例如,如果房屋的价值是100万元,那么印花税就是1000000×0.0005 = 500元。 再者是登记费。一般来说,住宅类房屋的登记费是每件80元,非住宅类房屋的登记费是每件550元。登记费是房产管理部门为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而收取的费用,用于维持房产登记系统的正常运转和管理。 此外,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办理离婚房产过户,可能还需要支付一定的中介费。中介费的具体金额通常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是按照房屋交易价格的一定比例收取。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房产管理政策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的手续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应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之前,建议先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了解详细的手续和费用情况,以便做好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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