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都包括什么内容,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又是怎样的?


工伤待遇包含多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医疗救治相关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如果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就是说,治疗工伤合理必要的花费,大多能由工伤保险来承担。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也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能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过程中的基本生活需求。 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简单来讲,就是工伤治疗期间,职工该拿的工资福利一分不少。 再者是伤残相关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伤残等级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津贴等相关待遇;五级、六级伤残的,可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也有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 最后是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关于工伤期间工资待遇,依据《社会保险法》第36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就是指职工原来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都和受伤前一样发放。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是指某些社会保险项目在一定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使用基金的区域范围。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是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的目录。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明确了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支付费用的药品范围的目录。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服务费用所涉及的服务项目、质量等方面制定的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以此来确定职工因工伤残后劳动能力的受损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