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公房使用权归谁,房改房怎么分割?


在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权的归属和房改房的分割是常见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来看看离婚时公房使用权的归属问题。公房,简单来说就是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对于离婚时公房使用权的归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在确定双方均可承租公房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来判决由哪一方承租。 接下来谈谈离婚时房改房的分割。房改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如果房改房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性质的房改房,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房改房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对该房屋进行了修缮、装修等,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此外,在分割房改房时,还需要考虑购房时的出资情况、房屋的来源等因素。例如,如果购房款是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的,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考虑这一因素,给予该方一定的倾斜。 总之,离婚时公房使用权的归属和房改房的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房产分割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