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几种离婚情况,法院会怎么判?


在我国,法院判决离婚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首先,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种,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就是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会对另一方造成极大伤害,调解无效时,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第二种,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这些行为严重破坏家庭关系,伤害家庭成员身心健康,若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 第三种,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赌博、吸毒不仅危害个人身心健康,还会导致家庭财产受损、关系破裂。若一方长期沾染这些恶习且经过多次教育仍不改正,严重影响夫妻感情,调解无效时,法院会判决离婚。 第四种,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里强调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并且是连续满两年。比如夫妻双方因感情问题,分开居住,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达两年时间,说明夫妻感情可能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话,法院会准予离婚。 第五种,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比如一方患有严重疾病,隐瞒另一方结婚,婚后难以共同生活等特殊情况,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调解无效时,也可能准予离婚。 此外,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重婚: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虐待: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 遗弃: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