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并非本人亲自办理,起诉离婚该怎么办?


当结婚证并非本人亲自办理而想要起诉离婚时,这其中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和处理流程。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八条也明确指出,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结婚登记需要本人亲自到场办理,这是为了确保双方结婚意愿的真实性和自愿性。 如果结婚证并非本人亲自办理,那么这个结婚登记程序存在明显的瑕疵。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婚姻的效力可能会受到质疑。 当遇到这种情况想要起诉离婚时,有两种可能的处理途径。一种是可以先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登记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如果确实发现登记程序存在问题,不符合法定的结婚登记条件,有可能会撤销该结婚登记。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另一种途径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向法院提供结婚证并非本人亲自办理的相关证据,比如证人证言、当时的实际情况说明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如果法院认定结婚登记程序严重违法,可能会认定该婚姻无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虽然结婚证非本人办理不在此列,但如果程序违法影响到婚姻的实质要件,法院也可能做出相应的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过程中,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的处理结果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的司法实践来判断。如果自己对法律程序不太熟悉,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处理离婚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