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没有结婚证有哪些处理情形?
我打算起诉离婚,可发现结婚证找不到了。不清楚在起诉离婚时没有结婚证该怎么处理,有哪些具体的处理情形呢?希望能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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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离婚时没有结婚证,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下面将详细进行介绍。
首先,要区分是遗失结婚证还是从未办理结婚登记。如果是遗失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补领结婚证后,就可以正常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是从未办理结婚登记,又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若要起诉离婚,法院会受理,并且按照离婚纠纷进行审理。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结婚证,但法律承认双方的婚姻关系。例如,在那个时间段内,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就属于事实婚姻。
二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这种情况下,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法院一般不会受理单纯的解除同居关系的起诉。不过,如果涉及到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受理并进行审理。比如,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购买了房产,或者育有子女,就可以就这些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起诉离婚时没有结婚证的处理情形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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