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对妨害诉讼有哪些强制措施?


在离婚诉讼中,当出现妨害诉讼的行为时,法律规定了一系列强制措施来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这些强制措施旨在维护诉讼秩序,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妨害诉讼的行为。在离婚诉讼里,常见的妨害诉讼行为包括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妨害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强制措施: 拘传。这是一种强制被告到庭参加诉讼的措施。如果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例如在离婚诉讼中,如果被告故意躲避,拒绝参加庭审,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法院就可以采取拘传措施。 训诫。训诫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情节较轻的人,以口头方式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令其以后不得再犯。比如当事人在法庭上随意打断他人发言、扰乱法庭秩序,但情节不严重的,法院可以对其进行训诫。 责令退出法庭。对于违反法庭规则、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退出法庭。这是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一种较为严厉的处理方式,以维护法庭的庄严和正常的诉讼秩序。例如当事人在法庭上大吵大闹、侮辱对方当事人等行为,法院可以责令其退出法庭。 罚款。人民法院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人,可以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罚款的金额根据具体的妨害行为和情节轻重来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拘留是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严重的人,将其留置在特定的场所,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如果当事人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妨害诉讼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这些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离婚诉讼能够公正、公平、顺利地进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在离婚诉讼中遇到对方有妨害诉讼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及时向法院反映,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