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68岁老人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在我国,离婚判决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当涉及和68岁老人离婚的情况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进行判决。 首先是关于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存在这些情形,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即使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也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其次是财产分割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并不因一方年龄是68岁而有特殊规定,但如果老人在生活上存在困难,比如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照顾老人一方。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由于是和68岁老人离婚,子女一般都已成年,不存在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但如果子女存在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比如子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从有利于子女权益的角度出发,判决由哪一方抚养。 此外,若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如上述提到的重婚、家庭暴力等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也是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的因素之一。总之,和68岁老人离婚的判决,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进行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