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工伤应该如何赔偿?


环卫工人工伤赔偿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首先,要确定是否属于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多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比如在清扫马路时被车辆碰撞受伤等情况。 如果认定为工伤,赔偿项目如下: 医药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确认可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按照当地标准发放,具体数额各地不同。 工伤一次性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些根据工伤鉴定结果,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计算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赔偿主体方面,如果用人单位有参加社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那么在员工发生工伤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参保,那么就由用人单位赔偿给劳动者。 总之,环卫工人工伤赔偿要先认定工伤,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项目和赔偿主体。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这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这段时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基金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于工伤治疗的一次性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用于就业安置的一次性费用。





